一、凡参加营运驾驶必须有两年以上驾龄,并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符合颁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1、车门上喷有公司名称,车厢喷有安全警语;
2、前排座位备有安安带;
3、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收费规定及里程地图册;
4、车上配有灭火器,枕木,防滑链;
5、车上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
6、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
7、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牌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门锁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8、驾驶员衣帽整洁,仪容端正;
9、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资格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并在车内安装由运管部门发放的监督卡,路单;
10、驾驶员出车前应首先检查油表,水表是否合格,检查轮胎是否松动,是否有气,刹车是否灵活有效,所有灯具是否合格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闭自如,门锁可靠,方向转向是否灵活;
11、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行驶;
12、坚决禁止酒后驾车,思想波动大驾车、带情绪驾车,过渡疲劳驾车;
13、不准将车辆交给外我驾驶;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不得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不得原地掉头。
17、收车时应注意检查乘客或货主遗留的物品;
18、收呈时对车辆履行安全检查;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
一、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年终对行车安全工作同驾驶员对安全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逐条进行考核,总结,评比,对完成好的进行奖励,对完成差的进行批评指正,处罚。
二、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及机构,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并进行奖励处罚。
三、主管领导在年终总结和公司年初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和下年安全生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