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若对方同意的,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若对方不同意的,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分歧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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