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 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乙方承包甲方选厂事宜,本着诚信、有偿使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概况:
1、选矿厂名称:东川渝鑫选矿厂
2、地点:东川区铜都街道集义村石膏塘
3、承包范围:铁粉矿石的.加工、提纯
4、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期,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5、承包期满后,乙方若愿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承包期内若有人要购买选矿厂,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该选矿厂,若乙方不购买选厂,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将选厂交给甲方。但须提前15天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二、承包及包金额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东川渝鑫选矿厂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叁拾万元整)。
在 年 月 日以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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