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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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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管理细则,特制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的为优秀

  80——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

  优秀:20%

  良好:30%

  合格:45%—50%

  不合格:0至5%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60%。

  2、学生调查,占10%。(由年段组织考核)

  3、教职工测评,占10%。(由工会组织考核)

  4、样级领导考核,占20%。(校务会组织考核)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三挂钩

  1、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2、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期期末进行初评,学年度进行总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登记,学校存档案。

  七、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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