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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环境清洁的管理制度 篇11

来源:筏尚旅游网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保持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

  3、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箱)或地点。

  5、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可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6、在私家花园内种植花草树木不影响公共区域整体绿化效果,不可对邻里居家安全、采光等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行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7、不能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物业服务企业指定晾晒处除外)。

  8、不能违规定,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9、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动物(如犬类)及明确禁止饲养的具有侵害性、易传染疾病的动物,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应做到:

  a、遵守本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b、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拴上犬链牵引,并及时清除在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c、不可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投诉,应自行将动物迁离本物业管理区域。

  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不可在玻璃门窗上张贴报纸,以免有碍观瞻。

  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防止随处滴漏。

  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维修正常后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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