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原则分为六大类,每类包括一条准则和两条次准则。首次提出了礼貌原则的是英国著名学者Leech。在《语用学原则》一书中阐述了礼貌对语言交际的重要作用。
得体准则,最小地使别人受损,最大地使别人得益。慷慨准则,最小限度地使自己得益,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受损。
赞誉准则,最小限度地贬低别人,最大限度地赞誉别人。谦逊原则,最小限度地赞誉自己,最大限度地贬低自己。
一致原则,使对话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限度,使对话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同情原则 ,使对话双方的反感减至最小限度,使对话双方的同情增至最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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