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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胎教与胎儿耳的发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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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的听觉器官发育定型在26孕周末,其结构基本上与出生时相同。只是出生前中耳的鼓室内仅有极小量的空气,乳突的气化尚未全部完成。出生时随着新生儿的啼哭与呼吸,空气经由咽鼓管进入鼓室,这时气化才完全完成。

从妊娠26周开始,胎儿的耳已经有了接受声波并将声波的机械振动能转换为神经冲动的能力。这与正常人耳的功能相同。与正常人耳功能的不同之处是:胎儿耳对声波的传导是以骨传导为主,而正常人的耳对声波传导是以鼓膜为主。

因此,用于胎教的音乐在医学设计上要求音乐的音调和力度适合于胎儿耳的生理发育特点。研究表明:胎儿与婴儿一样对于高音的反应特别敏感。

如果让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听高音的声波,新生儿会以皱眉头表示讨厌。所以,用于胎教的音乐高音成分不宜多,声压不宜大,频谱不宜宽。更不能用音量剧增的架子鼓音乐或频谱较宽的交响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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