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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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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若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有多种情形,包括侵权机关、共同侵权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委托的机关、继承或撤销机关以及加重损害机关等。

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若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其中国家机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狱管理机关。那具体应该如何确定哪个机关为赔偿机关呢?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侵权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共同侵权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被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委托的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继承”机关或撤销机关,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加重损害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该法明确了国家赔偿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为受害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赔偿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行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以及因行政行为侵犯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情形。

而根据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行政机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赔偿法为受害提供了法律保障。受害人在遭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时,有权依法获得赔偿。而赔偿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也都有明确的规定。

结语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若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具体如何确定赔偿机关,需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包括侵权机关、共同侵权机关、被授权的组织、委托的机关、继承或撤销机关、加重损害机关等情形进行判断。因此,在遇到国家赔偿案件时,需要仔细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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