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院纠纷中的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擅离职守、手术错误、药物错误、护理违规等方面。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考虑双方当事人情况、提交的材料、医疗行为是否违规、因果关系、责任程度等。发生医疗事故后,应保留证据,进行鉴定,并委托资深律师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产科医院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一般是什么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发生医疗事故首先是要保留好证据,然后是进行鉴定,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如果是医院责任的情况下,医院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委托资深一些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产科医院纠纷中的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擅离职守、错操作、违规行为等。鉴定医疗事故需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提交的材料、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首先要保留好证据,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如果医院存在责任,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可以委托资深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