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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陪护是什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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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看护岗位的工作内容包括:

1、对留置人员进行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

2、对被留置人员的安全、饮食及休息提供安排,必要时为其提供医疗服务;

3、对留置人员进行仓库监管时不与外界人员接触,留置时长通常为3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为6个月时长;

4、协助民警看护监管留置人员,防止其自杀、自残;

5、负责信息采集、数据统计等辅助性警务工作;

6、通知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配合监察机关对留置人员的其他处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要的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1、负责监察机关的留置人员看护,服从监察机关的任务安排;

2、对留置人员进行看护监管期间,不与外界人员接触。一般被留置时长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至6个月;

3、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对被留置人员的家属及单位进行通知;

4、按照监察机关要求,为被留置人员的饮食、安全与休息提供保障,并为其提供相应医疗服务;

5、配合检查机关完成其他工作。

留置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机关配合。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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