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及其三种类型的概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寻衅滋事罪可分为无事生非型、小题大做型和拒不改正型。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等之间存在定性混乱和罪名差异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三种类型
(一)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
(二)小题大做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的。(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三)拒不改正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三种犯罪,寻衅滋事仅是其中之一,将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等同于流氓罪,似乎就认定了聚众斗殴罪有着与寻衅滋事罪同样的犯罪主观要件,这显然是不妥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也容易与故意伤害、抢劫以及聚众斗殴等罪产生定性的混乱,存在着同一行为可能会定性为不同的罪名或产生罪与非罪的差别。
结语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其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来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寻衅滋事罪可分为无事生非型、小题大做型和拒不改正型三种类型,但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与其他罪名产生混淆。因此,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性需要慎重,并确保罪名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证据第七十五条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