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看守所放人并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我国相关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而是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放人是看守所内部的程序,家人去接的人就在外面等着就行。具体时间视看守所管理人员上班的时间而定。刑事拘留释放由看守所进行通知。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依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洞仿关或者是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孙颤孝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则稿,发给释放证明书。
《看守所条例》第四十条
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