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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登记政策的最新变化

来源:筏尚旅游网

房屋产权登记包括权属人信息、所有权状况、房屋现状和土地使用权状况,需提供相关材料。农村房产登记要求权利人合格、身份证明合格、权属来源合法、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等。统一登记将方便申请,保护权益,提高效率,减轻负担。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应包括房屋权属人的基本信息、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现状以及土地使用权状况。同时,应附上房屋及土地测绘图。

2、权利人为多个自然人,同时记载多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3、房屋所有的形式为共有的,应明确共有的范围。

一、不动产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二、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条件如下: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房子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结语

房屋产权登记的内容包括房屋权属人的基本信息、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现状以及土地使用权状况,并附上房屋及土地测绘图。对于多个权利人,应记录其基本情况;对于共有形式的房屋所有权,应明确共有的范围。办理不动产证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地址证明以及相关批文等材料。农村住房不动产登记要求权利主体合格,提供合格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来源证明,经过公告和听证,同时满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整合登记职责,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160;#160;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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