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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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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员工考勤制度

Z中学食堂员工考勤制度

1、 根据学校考勤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根据各岗位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签到表上签写本人姓名及上、下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代签,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 请假员工请假需经主管校长批准,必须填写请假条,无故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4、 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5元;5分钟,罚款10元;半小时至1小时,罚款20元;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按旷工半天计算,依次类推。

5、 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半月工资,旷工1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两天予以除名。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 无故不到岗或擅自延长假期的

(2) 未按规定程序请事假的

⑶ 未经批准的假期

(4) 其它按考勤规定应列为旷工的行为

6、 请假:请假事先必须有请假条,经批准请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全部工资。

7、 擅自离岗:工作期间,擅自离岗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罚款20元;30分钟至1小时,罚款30元;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罚;售饭时擅自离岗,按以上标准双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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