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公共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情况并进行维修,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率符合相关要求。
2. 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公共设施。
3.0职责
3.1 巡楼护卫员负责检查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3.2 维修班负责公共设施日常保养及维护。
3.3 工程部负责新建或改建公共设施,组织对严重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4. 0内容
4.1 公共设施的保养
4.1.1 每年初,维修班按公司规定制定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对公共设施进行保养,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记录》。
4.2 公共设施损坏的发现
4.2.1 巡楼护卫员在每日巡查时应注意所巡查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状态。如发现设施损坏故障,须于当日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并交与维修值班员。若递交《发现故障通知单》三日后,该问题仍未整改,则再次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直接递交给管理处主管主任。
4.3 公共设施损坏的处理
4.3.1 维修班接到通知单后,及时派人修复处理,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派工单》上做好记录,如不能及时修复处理的应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由主管主任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4.3.2 管理处主管主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4 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
4.4.1 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由管理处负责与发展商或业委会确定方案,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5. 0相关文件与记录WI/GW《建筑/装饰管理手册》QR-
7.5.1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