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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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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私自转租房屋的后果

私自转租房屋的后果:1、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有权终止;2、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的效力待定。法律明确规定了,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二、房产纠纷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主要法律依据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例如《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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