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人服义务兵役期间,入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每年会给军人家庭一些补助,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视地方财政而定,个别地方可能还没有,一般是仅服义务兵役期间才有,不过有的地方财政好的,士官期间也有。
法律依据:
《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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