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可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也可根据需要自由约定其他条款,只要不违法。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上面列举的只是合同的一般条款,您可以参照它来签订合同,不同的合同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民法典分则部分有对各种合同条款的详细介绍。除了这些,只要不违法,您就可以按照您的需要,自由约定各种条款。
拓展延伸
合同签订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纠纷案例
在签订合同之前,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首先,确保所有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并且双方都理解并同意。其次,仔细审查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它们符合您的期望和需求。此外,注意合同中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应确认合同中的支付条款、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机制等细节。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例包括履行不当、违约行为、合同解释纠纷等。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谨慎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合同签订前需谨慎考虑,确保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注意合法有效性、支付、保密和争议解决等细节。遵循《民法典》规定,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咨询专业人士,保护您的利益。合同纠纷常见,需慎重选择,确保合同符合期望和需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