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执行名义在执行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裁判给付内容是否具体确定,直接决定了执行名义的成立与否,是执行程序启动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