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后在看守所可以会见。
一审刑事判决书下达后,尚未生效,辩护律师可进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询问是否上诉,若十日内无异议,判决生效。二审刑事判决书下达即生效,律师不得会见。判决生效后,犯罪分子若需服刑,将被送往监狱,家属可在规定时间探监;若在看守所服刑,家属可探监。
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1、判决书的送达:判决书作出后,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2、判决书的公告:如果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法院可能会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3、判决书的生效: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如果无上诉或者上诉期满,判决书即告生效;
4、判决书的执行:生效的判决书将交由执行机关进行执行,执行机关会根据判决书的内容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5、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仍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出异议,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法抗议。
综上所述,在一审刑事判决书下达且尚未生效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以询问是否上诉,而在二审判决书生效后,律师将无法会见;判决生效且犯罪分子需服刑时,家属可在规定时间内探监,无论是在监狱还是看守所服刑。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章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