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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代签征地拆迁协议是否合规?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未经授权委托的子女代签征地拆迁协议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应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主,并且协议必须与被拆迁人(即房主)签订,其他人无权处置拆迁利益。即使是户主的子女希望代签协议,也需要被拆迁人的授权。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代签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叫子女代签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房主。而且协议也要跟被拆迁人(即房主)签,其他人无权处分这个拆迁利益。如果是户主的子女想签这个协议,也需要有被拆迁人的授权,如果是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代签,协议应属无效。

拓展延伸

征地拆迁协议中父母代签的法律风险分析

征地拆迁协议中父母代签的法律风险分析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由父母代签协议,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风险。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协议应当由权属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署,父母代签可能会引发协议无效的争议。其次,父母代签可能涉及到代理权限的问题,如果代签行为超出了其代理权限范围,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父母代签行为存在欺诈、威胁等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当涉及到父母代签征地拆迁协议时,需要谨慎考虑相关法律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意见的确认。

结语

在征地拆迁协议中,父母代签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授权委托书的子女代签是无效的。此外,代签行为可能引发协议无效争议,代理权限超出范围也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因此,在涉及父母代签征地拆迁协议时,需要谨慎考虑法律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确认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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