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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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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隐患简述隧道施工中,隧道洞口未及时施作二衬混凝土和截水沟,洞口岩体已出现明显裂缝,影响隧道洞口及相邻桥台稳定性;洞内二衬相邻节段出现新近发展的沉降错台,施工单位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督办要求请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XXX号的要求,对隧道工程再次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或聘请专家现场进一步深入查看、论证后拿出具体处置方案。根据目前情况,应暂停隧道洞内施工,按照规定将重大安全隐患逐级报告。对危险区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搬离。在整改期间必须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组织施工。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整改时限依据省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简称制度)、交通运输部关于两家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情况的通报交安监发XXX号的规定和要求,现予以挂牌督办。限2014年10月8日前整改完毕。解除方式及程序按照制度

第十四条第二款“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销号申请的依据之一”,由建设单位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销号申请,经审查合格后解除督办。督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年月日编号:AQDB-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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