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_
1、储罐区作为危险源(若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0)标准即构成重大危险源)须严格管理,值班人员应进行重点区域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储罐区的设计、设备、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储罐区的设计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易燃液体储罐、管线的绝缘材料、扶梯、装卸台、栈台等有关设备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4、液化气和闪点小于28,沸点小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
5、承压储罐要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各种贮存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必须要齐全完好、有效,如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
6、储罐区应安装完好有效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7、储罐区设置安全警戒线,机动车需要进入必须带好防火罩,而且要有专人监护,直至机动车离开,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8、储罐周围30米安全距离以内,应严格执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不准用铁器敲击管道,不准近距离滚动金属容器,不准穿铁掌鞋进入,不准来回推拉磅秤。
9、生产车间领用储罐内原料,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若有抛洒物料,立即用水冲洗干净,避免大量挥发,导致意外伤害。
10、储罐区内严禁敞口存放材料和废弃物及其他物料。
11、我公司储罐区有燃料油罐、酸碱罐、氧气乙炔等罐区。
12、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监管,各部门进行维护、使用、检查管理。附加说明:本制度由XX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