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汇编编制审核批准目录
第一章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
第二章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6
第三章单梁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0
第四章起重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14
第五章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7
第六章磁座钻安全操作规程20
第七章铆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23
第八章砂轮切割锯安全操作规程25
第九章内燃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27
第十章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30
第十一章数控火焰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35
第十二章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38
第十三章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40
第十四章数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43
第十五章SWZ1000型三维数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46
第十六章双立柱转角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49
第十七章LMGQ数控管相贯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51
第十八章切条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53
第十九章联合冲剪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5
第二十章冲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9
第二十一章铣边机安全操作规程61
第二十二章数控锁口铣床安全操作规程63
第二十三章JD_150端面铣床66
第二十四章YH41-315B单柱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68
第二十五章液压板料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70
第二十六章三辊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72
第二十七章车床安全操作规程75
第二十八章套丝机安全操作规程79
第二十九章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81
第三十章半自动火焰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83
第三十一章组立机安全操作规程85
第三十二章矫正机安全操作规程87
第三十三章液压调平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四章悬臂焊机安全操作规程91
第三十五章龙门焊机安全操作规程93
第三十六章电渣焊机安全操作规程95
第三十七章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98
第三十八章气刨机安全操作规程100
第三十九章栓钉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02
第四十章打底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04
第四十一章HH_1200(H)型钢自动线安全操作规程107
第四十二章无气喷涂机安全操作规程109
第四十三章抛丸机安全操作规程112
第四十四章气体终端安全操作规程115
第四十五章螺杆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17
第四十六章移动式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119
第四十七章大型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22
第四十八章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24
第四十九章丙烷(液化气)汇流排安全操作规程127
第五十章二氧化碳供气站安全操作规程129
第五十一章液氧供气站安全操作规程133
第五十二章配电室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384
第一章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接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焊接作业准备
1、电焊工必须持有电气焊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学徒人员须在持有该证且经验丰富人员指导下方可操作。
2、凡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禁止焊接作业;严禁酒后和疲劳状态进行焊接作业。
3、电焊工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其工作原理。
4、电焊工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焊接面罩(或防护眼镜)、口罩、工作服、防护手套、劳保鞋、套袖、披肩罩等,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5、电焊工必须明确任务,熟悉工艺过程,弄清焊件的内外结构,禁止不清楚内部结构而盲目焊接。
6、焊机应放置在距墙和其它设备300毫米以外的地方,通风良好,不得放置在日光直射、潮湿和灰尘较多处。
7、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一闸多机;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8、施焊工作场地的风速大于,应做好防风措施;风速大于1,禁止焊接作业。
9、露天焊接作业,禁止在雷雨、降雪天气中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应站在绝缘板或其它绝缘物品上作业。
10、检查焊机电源线、二次线的接线点是否良好;焊机机壳接地是否良好。
11、检查焊接电缆,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外皮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或更换。
12、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准超过3米,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穿管架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米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拖在地面上。焊机二次线须用软电缆线连接,长度不准超过30米,中间不应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线时,接头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接头不得超过2个。
13、焊接电缆线如需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架空或加保护套等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氧气瓶、乙炔瓶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
14、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15、禁止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16、焊机上不得堆放杂物。
17、检查电焊钳绝缘性能,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
18、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简称二保焊机)装丝时,须将挡条恢复原位,保持垂直,防止焊丝脱落。
19、二保焊机内部功能调节必须由电工操作。
20、二保焊机应调整送丝轮,使焊丝直径与刻度盘数值一致。
21、做好每日的例行保养。
三、焊接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1、电焊工推合开关时,应穿戴防护手套,身体应站在开关侧面,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开关。
2、根据焊件的形状、材质、厚度、焊接位置等选择正确的焊接参数施焊。
3、移动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接作业现场有其他人员时,应安设遮光板或提醒周边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4、焊接过程中如发现焊机冒烟、噪音、异常温升等故障现象,必须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使用。
5、不准在带压、带气、带电设备上焊接,特殊情况下须焊接时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6、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或易燃、易爆气体的储罐(管线)上焊接;如必须焊接时,须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焊接点距易燃、易爆物品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焊接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检查现场,确保无火种留下。
8、常压密闭容器禁止焊接。
9、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10、在金属容器内焊接时,须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且设专人监护,并保持容器通风良好。容器内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藕变压器。
11、在梯子(木制或竹制)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并设专人监护,禁止登在梯子最高梯阶上施焊接。
12、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13、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4、禁止将带电的绝缘电缆搭在身上或踩在脚下。
15、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16、身体出汗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17、交流焊接焊条烧至焊钳2左右时,须更换新的焊条,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要求。
18、换焊条时必须戴防护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19、清渣时应戴上防护眼睛,并避免对着人敲打焊渣。
20、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21、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22、焊机禁止超负荷运行。
23、二保焊机焊接时,不要将焊把前端靠近脸部,眼睛及身体。
24、二保焊机发现喷嘴变形要及时更换,喷嘴要始终保持紧固状态。
25、二保焊机送丝装置应保持加压情况良好,不能超过要求值。
26、二保焊机在狭窄场所焊接时,要注意换气,必要时加装通风换气设备。
27、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盘好焊把线,做好“6S”工作,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
四、除每日的例行保养外,每月应保证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和保养,清除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完好。
五、坚持每日认真填写设备使用日常检查保养记录表。
第二章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天车工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天车工作业前准备
1、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持有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学徒人员须在持有该证且经验丰富人员指导下方可操作。
2、凡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禁止起重作业;严禁酒后和疲劳状态进行起重作业。
3、天车工矫正视力不得低于1.2。
4、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绝缘鞋等(禁止穿高跟鞋、裙装、佩戴金属首饰)。
5、认真检查天车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
6、天车工只允许在安全通道及规定的通行梯子及平台行走和上、下车,严禁翻越。
7、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跨车,如一台天车发生故障必须跨车时,应同时切断两车电源后方可进行。
8、天车上禁止堆放杂物;在天车上使用的工具、备件要严加保管,以防物件掉落伤人。
三、天车工作业过程要求
1、工作前要试车,并发出警铃信号。
2、开车前要检查好天车行驶区域是否存在障碍物以防肇事。
3、天车工确认吊运物挂好,并得到指挥信号后,须试吊(吊件到地面距离100mm),待一切正常后方可吊运,操作前应先鸣警铃。
4、天车开动时,除驾驶室外,其它区域严禁站人。
5、天车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和手势不明确禁止操作。
6、起重作业过程中天车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但对所有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天车工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信号。
8、起重作业过程中,司机要眺望,两手不得离开操纵杆,以便及时刹车。
9、起重作业时,天车应垂直起吊,斜拉夹角不准超过25度,吊件到地面最短距离不能大于0.5m。
10、天车起吊前,应确认地面人员与吊件保持安全距离(人员与吊件的水平距离应大于吊件起吊高度),否则禁止起吊。
11、天车司机在驾驶时不准睡觉,操作中禁止吃东西、看书、闲谈、吸烟、打电话等影响起重作业安全的动作。
12、天车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车,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注油、清扫等作业。
13、天车行驶时要注意邻车,两车距离不得小于2米,并响铃示警,以防两车相撞,严禁撞车。
14、当接近限位、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5、两台天车协同作业吊运同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6、吊起的重物不允许在空中长久停留,重物悬吊空中时,天车工严禁离开岗位或做其它工作。
17、天车运行中,吊运路径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18、严禁吊件从人头顶越过或人员从吊件下穿行。
19、禁止吊钩、吊具靠近运转的设备,禁止使用吊钩移动平车或其他车辆。
2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并鸣铃警告。
21、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件未放下或吊索、吊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22、修改天车使用游动电缆线时,地面要留有专人进行监护,拖拽并看管电缆线,防止拉断肇事。
23、工作完毕,天车应停在规定位置,摘下吊索、吊具等所有吊装工具,升起吊钩至上极限位置,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24、龙门吊的操作须按本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吊运大型构件或模板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5、天车检修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有地面轨道的,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26、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车,必须进行空吊检查,并进行静载荷实验和动载荷试验。
四、天车工必须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的缺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9、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吊;
10、6级风以上不吊。
五、除每日的例行保养外,每月应保证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和保养,清除隐患,保证天车的正常完好。
六、坚持每日认真填写天车使用日常检查保养记录表。
第三章单梁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单梁半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半臂吊”)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1、半臂吊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新入职员工三个月内禁止操作半臂吊。
2、凡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禁止起重作业;严禁酒后和疲劳状态进行起重作业。
3、作业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工作服、劳保鞋等(禁止佩戴金属首饰)。
4、认真填写设备保养记录,检查设备情况:控制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发现设备有故障或隐患要及时到维修班报修,是否可以再运行须听从生产部设备安全组的判定。
5、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6、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
7、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8、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9、半臂吊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操作人员”)及起重作业指挥人员(以下简称“指挥人员”),作业前应确认所需吊运工件外形尺寸及重心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拟定吊运方案,做到“心里有底,把握关键”。
三、半臂吊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1、准备程序完成后,操作人员在接到指挥人员指令后,方可启动半臂吊。
2、吊运前应观察现场环境,起吊位置、吊运路径和吊运目的地有无障碍物,清理障碍物后才准吊运。对从事其它作业的人员,劝其暂停作业,与吊件保持安全距离(人员与吊件的水平距离应大于吊件起吊高度)。
3、作业前,应计算工件重量,确认工件重量小于额定载荷的75%,如超重禁止吊运。
4、吊装重物时,两根吊索(钢丝绳、吊链)夹角大小应满足吊索(钢丝绳、吊链)受力不超过其额定载荷。
5、吊钩与吊件重心须处于同一垂直线上,吊运时不准有拖拉现象、不准用人体做配重。
6、吊运前,应进行试吊(吊件到地面距离100mm),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7、半臂吊作业过程,应坚持“稳行、慢行”的原则,操作人员须始终保持精力集中,做到“眼不离现场,手不离操纵器”。
8、严禁用限位器代替正常停车操作。
9、作业过程中,其他人员忽视报警信号或有可能发生意外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禁止强行冒险作业。
10、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禁止“领行”半臂吊(即:操作人员前行时,半臂吊和吊件在操作人员身后随行),应始终保持面对吊件,吊件需要被扶持时,应保持与吊件的安全距离(一臂距离)。
11、半臂吊控制器缆线禁止与半臂吊钢丝绳绞缠。
12、半臂吊的底梁上不准堆放杂物,严禁用半臂吊的底梁载人或载物。
13、多台半臂吊在同一轨道工作时,两车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1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停在空中;运行中,吊件到地面最短距离不能大于0.5m。
15、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主电源,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同时通知维修人员,禁止私自处理。
16、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选择合适位置予以停放,摘下吊索、吊具等所有吊装工具,升起吊钩至上极限位置,切断主电源。控制器手柄不准随意扔放,要轻拿轻放,避免控制器与吊钩或吊件发生碰撞损坏控制器。
17、多班制应执行交规定,人员必须如实向人员说明半臂吊的运行状况,严禁带病运行。
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的缺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9、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吊;
10、6级风以上不吊。
第四章起重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工起重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1、起重工须经专门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学徒人员须在持有该证且经验丰富人员指导下方可作业。
2、凡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员禁止起重作业;严禁酒后和疲劳状态进行起重作业。
3、作业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工作服、劳保鞋等;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严禁穿、短袖、短裤、凉鞋。
4、起重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有捆缚吊挂知识经验,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索等吊装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最大允许负荷和保养安全技术常识。
5、作业前应检查吊具是否牢固,若发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链条、绳索等,应禁止使用。
6、根据吊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在吊运过程中要与天车(吊车)工密切配合,正确使用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规定的各种手势及时发出信号。
7、作业前,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吊运路径及目的地的障碍物;警告周边人员与吊件保持安全距离(人员与吊件的水平距离应大于吊件起吊高度),起重工自身也应与吊件保持安全距离同时选择适当护送路线。
三、司索工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1、选用的吊索(钢丝绳、吊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两根吊索(钢丝绳、吊链)之间夹角大小应满足吊索(钢丝绳、吊链)受力不超过其额定载荷。
2、如吊件有油污,应将捆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圆管或软物衬垫,防止割坏绳索。
3、吊件上有活动物的,应清理干净或固定牢固。
4、根据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作业前须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
5、吊运开始时,必须招呼协同作业人员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信号,当重物吊离地面100毫米时,应停车检查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继续起吊,严禁以吊运距离短或其它理由,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张紧的钢丝绳,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指挥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麻痹大意。
7、吊件起吊过程,起重工应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周围情况,并在吊件行进时做好看护工作,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8、禁止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件或直接以人力支撑吊件起吊,严禁人员站在吊件上随吊件行进。
9、运行中,吊件到地面最短距离不能大于0.5m。
10、禁止吊件从人员头上越过、人员在吊件下停留或从吊件下穿行。
11、禁止吊件长时间在空中悬停。
12、卸下吊件前,须先在目的地放置好垫木、槽钢等垫衬物,保证吊件卸下后平稳、牢固。
13、翻转大型模板(构件)时,起重工应站在吊件倾斜方向侧面,严禁在吊件倾斜方向站立。
14、工作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并将使用工具擦净油污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四、起重工必须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的缺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9、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吊;
10、6级风以上不吊。
第五章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1、本规程中所指的手持式电动工具为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设备。
2、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劳保鞋、防护手套(根据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等级不同,正确穿戴),确保使用时人身安全。
3、检查外壳、手柄开关等是否有裂缝和破裂,电源导线是否完好。
4、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确认无误后空转,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5、角磨机检查砂轮片有无缺口或破损。
6、切割机检查皮带是否有破损、皮带松紧是否适度。
7、手电钻、电锤检查钻头有无弯曲、变形。
三、作业过程中安全要求
1、机具启动后,先空载运行,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时再作业;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2、严禁超载使用,作业时要随时注意声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较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作业。
3、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刃具、钻头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正常后再继续作业。
4、机具转动时,不得同时做其它事情,更不得撒手不管。
5、出现意外停机时,应立即关断手持电动工具上的开关,特别是角磨机,防止因没关断开关时突然运转而造成的伤害。
6、使用电锤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及其它物件打压;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7、手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8、使用角磨机时,砂轮片与工件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不得过于用力使砂轮片弯曲和变形。
9、有限空间作业(箱体、箱梁、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三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并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安装在有限空间作业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10、一般场所应选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一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地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11、严禁擅自拆卸机具的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无安全防护装置作业。
12、严禁机具带故障作业。
13、严禁钻头弯曲、变形,砂轮片有缺口、破损作业。
14、作业完毕后,应将手持电动工具断电、整理归位,做好现场“6S”。
四、维修保养
(一)日常保养包括以下内容: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3、软电缆线是否完好无损;
4、插头是否完整无破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损;
6、漏电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牢固;
8、工具转动部件是否灵活无障碍。
(二)定期间保养在日常保养的基础上,还必须测量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有500伏兆欧表测量,其中,一类工具的绝缘电阻值2兆欧,二类工具的绝缘电阻值7兆欧,三类工具的绝缘电阻值1兆欧)。
(三)长期搁置不用的,在使用前必须测量其绝缘电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第六章磁座钻安全操作规程
一、磁座钻作业的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1、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劳保鞋;禁止戴防护手套。
2、操作者如果对磁座钻性能不熟悉,禁止使用磁座钻;新入职员工三个月内禁止使用磁座钻。
3、检查外壳、开关等是否有裂缝和破裂,电源导线是否完好。
4、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确认无误后空转,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5、高处作业时,磁座钻一定要安装安全链。
6、磁座钻只能在平滑、清洁的表面工作,以确保磁座有足够的吸附力。
7、磁座钻发生故障,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禁止私自拆卸、维修磁座钻(质保期内,用户私自拆开机身内部,供应商将不予以保修)。
8、在作业前,请准备高品质的切削液,以便于加工过程中使用。
9、如果钻头被卡住,请立即关闭电机。
10、更换钻头前,必须断开机体电源。
11、严禁用捶打磁座钻定位。
三、作业中注意事项
(一)取芯钻头的安装方法
1、将定位销(正确尺寸)放入取芯钻头。
2、将钻头放入夹头,并固定。
3、确定钻头已装好。
4、在刀柄位置的孔内加入切削液。
(二)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稳定(MAB系列的磁座钻请使用220V电源)。
(三)确认转速档位1或2档(齿轮箱侧边的黑色开关),当电机转动时,绝对不容许换挡;MAB48
5、500、600、800、1000型号磁座钻的电机部分,分别具有速度和扭力调节功能,速度调节可分为六个档位,扭力调节旋转一般固定在5档。
(四)当吸附面不是水平面时,必须使用磁座钻的安全链。
(五)磁座钻必须吸附平滑,光洁的铁质表面工作,而且钢板的厚度必须大于6mm。
(六)电机工作前,首先要校对好钻孔位置,然后再按下红色磁座开关,让磁座开始工作,再按下绿色启动按钮,电机开始工作。
(七)在使用取芯钻或麻花钻时,不能施加太大的压力来加快钻孔速度,这样会缩短钻头的使用寿面。钻孔时须用内注切削液,用以保证取芯钻头的使用寿命。
(八)施工完毕时,必须关闭磁座开关、断开电源才可以离开。关闭电机,请按下红色停止按钮。关闭磁座,请按下红色磁座开关。
(九)磁座钻每次使用完毕后,请清洁磁座底部,并放入铁箱。
四、维修保养
1、磁座钻正常使用三个月,请找技术人员适当补充黄油,以免磁座钻失油损坏机件。
2、经常检查磁座钻上的螺栓是否松脱,适当调紧燕尾槽的间隙。
第七章铆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铆工作业前,应认真执行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一)作业前,应佩戴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工作服、劳保鞋,高处作业须佩戴安全带。
(二)整理、整顿作业现场,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作业空间和行走空间;工件必须摆放平稳、牢固。
(三)清理无关人员,并悬挂“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的警示牌。
(四)检查作业所用的相关资料、设施、设备、工机具,主要包括:
1、阅读图纸及核对工件,明确任务目标和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所用的各类设施、设备、工机具是否完好、有效(如:平台是否稳固、焊机确认正常、锤头有无松动等);
3、需要跟铆工作业相关的其它作业时,应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逐项进行检查;
(五)对所用设备应每日例行保养、维护,按照:“清洁、紧固、防腐、润滑、安全”十字方针,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一)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受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随时注意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
(二)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各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工件的位移过程,应保持注意力集中。
(三)作业过程中,每位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密切配合。
(四)作业结束后,应按有关要求,切断使用的设备电源,搞好作业现场“6S”。
第八章砂轮切割锯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认真执行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作业前准备
(一)作业前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劳保鞋,禁止戴防护手套,确保使用时人身安全。
(二)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三)检查砂轮切割锯的防护装置及各类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主要内容包括:
1、设备电源线是否完好、无破损,接地导线是否牢固、可靠。
2、砂轮是否有破裂、损伤,直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3、各部件是否紧固无缺损。
4、装夹工具必须齐全有效,是否保证装卡工件时稳固、可靠。
5、防护罩安装是否正确、牢固。
(四)检查作业现场环境,及时清理影响作业的各类物品和用具,场地周围(半径10m)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五)核对被加工零件,不准切削太短(长度小于50mm)、太厚(厚度超过10mm)的型材。
(六)切割前应先试运转12分钟,无异常现象,方可使用。
三、作业过程要求
(一)操作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产生丢转现象。
(二)作业过程中出现砂轮卡住或加工件松动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严禁与他人闲聊,始终保持精力集中,中途需要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禁止“人离机不停”的行为。
(四)切削时,操作人员应选择合理的战位,应保持与砂轮片旋转方向45度左右的夹角,防止意外被砂轮碎片击伤。
(五)更换砂轮时,要对其进行检查,有无损伤、裂纹,螺母要拧紧,配合要适度。
(六)在移动加工件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严禁图省事,不停机移动加工件。
(七)作业完毕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认真填写设备日志。
四、保养维护除每日例行保养外,应每月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和保养。
第九章内燃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认真执行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开车前准备
1、叉车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叉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叉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操作。
2、禁止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操作叉车;
3、严禁其他人员搭乘叉车。
4、叉车司机应熟悉本机性能、结构、传动系统。
5、开车前,叉车司机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等,特殊情况须戴偏光眼镜。
6、开车前,叉车司机应对叉车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7、检查轮胎是否完好。
8、检查离合器及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正常,刹车是否灵活。
9、检查水、润滑油和燃油是否充足,各油、水等管接头是否有渗漏。10、检查大灯、小灯、后灯、制动灯、转向灯和喇叭等是否正常。
三、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1、起步时用慢速挡,刚起步后,应先试验制动器和转向是否良好。
2、行车变速应先脱开离合器,然后再变换档位。
3、前后换向时应使叉车完全停止,方可进行。
4、下陡坡时应采用慢速挡,同时应断续踩制动踏板,在上被运行时,也必须调换成慢速挡行驶。
5、车辆行驶中,应特别注意前方视线,交叉作业区域,视线受阻的地方要慢行或停止,确认安全后再前进。
6、转弯时应提前减速,禁止急转弯。
7、保证安全运行速度,厂区道路限速10厂区其它区域限速5禁止超速行驶。
8、禁止驾驶操作叉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行为。
9、装卸、堆垛作业时,货叉应在规定的负载中心,叉车最大负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10、装卸、堆垛作业时,根据货物大小调整货叉间距,使货物重力均匀分部在两叉之间。
11、装卸、堆垛作业时,货叉应前倾插入货物底部,货叉叉起货物后,货架应后仰,使货物紧靠货架壁,然后才允许行驶。
12、在进行装卸时,严禁货叉下站人。
13、在任何状态下,货叉严禁载人。
14、作业完毕后,叉车须停放在安全水平的位置;拉紧手刹制动;进退杆置于空档;货叉前倾触地;发动机停机前,应急速运转2min-3min;关闭引擎电源。
四、保养维护
1、叉车停放完毕后,应清洗车内外污物,检查各部件有无松动或渗漏现象。
2、除每日例行保养外,应每月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检查和保养。
3、做好交工作。
第十章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认真执行操作步骤和顺序:
二、开车前准备
(一)拖拉机作业人员,应由部门(工段)指定专人并经部门(工段)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后,上岗作业。
(二)拖拉机作业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熟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记的含义。
(三)拖拉机投入作业前,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符合GB16151.1-2008的规定。
(四)拖拉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劳保鞋等,特殊情况下,须戴偏光眼镜;拖拉机作业人员的衣着不得妨碍驾驶操作,衣扣须系紧,不准赤足、穿拖鞋。
(五)作业前应勘察道路和作业场地、清除障碍,必要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
三、作业过程安全要求
(一)驾驶操作人禁止行为
1、禁止非指定人员驾驶操作;
2、禁止携带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
3、禁止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操作拖拉机;
4、禁止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操作拖拉机;
5、禁止驾驶操作拖拉机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行为。
(二)拖拉机禁用
1、封存、报废和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2、安全销、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
3、转向与制动系统工作不良的;
4、离合器结合与分离不良的;
5、发动机、传动部分有明显杂音或其它不正常现象的;
6、各部件联结松动、损坏的;
7、配套机具缺件、变形以及工作部件安装不正确及调节装置失灵的;
8、夜间无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的。
(三)拖拉机启动
1、启动时,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动力机组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手摇启动,要紧握摇把,站立位置和姿势要正确,发动机启动后,应立即取出摇把;
3、严禁用溜坡或向进气管道中注入汽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4、严冬季节启动前应加热水预热,不可骤加沸水,严禁无水启动和明火烤车;
5、主机启动后要低速运转3-5min,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倾听有无异常声音。
(四)拖拉机起步
1、拖拉机发动机启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和逐渐增加负荷;
2、起步或者传递动力前,必须观察周围情况,及时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3、起步或传递动力时,必须缓慢结合离合器,逐渐加大油门;
4、驾驶位不准搭乘其他人员,不准放置有碍作业的物品;拖拉机的挂车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五)拖拉机行驶
1、道路行驶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
2、拖拉机行驶中,不准将脚踏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准用离合器控制车速,不准分离离合器停车且不摘挡而与别人谈话或者做其它事;
3、挂车装载应均衡,不能偏向一侧,也不能过于偏前和偏后;
4、严禁用改变发动机的额定转速和拖拉机的传动速比等方法提高行驶速度;
5、严禁高速急转弯;
6、运输作业,一辆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挂车。
7、不准装运危险、剧毒物品;
8、运输大件物品、机具,须有防滑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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