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冲突的6种方式:撤退、回避(最无效的);圆滑、安抚;妥协(双输);强迫(最差的);合作;直面冲突、解决问题(双赢,PMI推崇)。
马需求层次论:生理、安全、社会、自尊、自我实现;
赫兹伯格激励理论:保健卫生因素(工作环境)、激励因素(工作本身);关键在两者转换的问题;
麦_Y理论:_人性本恶,要奖惩结合;Y人性本善,用成就责任来激励;
期望理论:激励=效价期望值。
资源日历:显示项目资源的可利用时间,是客观的可供给情况;
资源直方图:整个项目按时间的资源需求量以及工时安排,是主观需要情况。
责任分配矩阵(RAM):显示工作包与人之间的联系;RACI图是一个典型例子,执行、负责、咨询、知情。
谈判技术中“关注利益,而非立场”可用于解决冲突。
有效团队建设结果可以改善项目绩效。
薪酬不是项目经理控制的范畴。
领导力:确定方向、调动鼓舞、统一意志。
领导风格:民主、、放任。
10、项目沟通管理
沟通渠道=N(N-1)/2。
信息表达的总影响=语言(7%)+副语言(38%)+非语言(55%)。
项目经理75%90%时间在沟通。
经验教训总结会重点:项目的成功因素和失败因素。
问题登记薄三要素:问题、负责人、解决期限。
工作绩效信息和绩效报告的区别是前者是原始数据,后者是加工过的数据。
开会是为了满足PM的信息需求。
尔菲技术:组织专家就某一专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一种信息收集技术;不需要面对面。
11、项目风险管理
已知的风险:识别、分析、计划;
未知的风险:无法事先防范管理,设立应急准备;
已知的未知:可识别的不确定性,例如:“返工”;
未知的未知:只有发生了,才能知道的。
风险三要素:风险事件、风险概率、风险影响;风险管理针对三要素:识别、分析、应对。“风险取向”或者“效用函数”:风险追逐者(接受风险)、风险中立者、风险厌恶者(回避风险)。
工具和方法:沟通、头脑风暴、尔菲、访谈、根本原因识别。
风险的预期值(EMV)公式:EMV=概率(%)影响值。
敏感性分析:工具是龙卷风图;特点有二:处理单个变量(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某一因素的影响范围);只能显示影响范围,不能显示预期发生的概率。
决策树分析:把一系列事件分解为更小和更简单的情况;阐释如果观察决策和相关事件间的相互作用。
蒙分析:模拟工具,通过足够多的次数反复计算,获得概率分布曲线;访谈确定三点值,通过三点估算,正态分布;模拟项目整体费用时,以WBS为基础;模拟项目进度时,以PDM为基础。
路径聚合与模拟:指在进度的某一节点上有数个并行的活动加入或者聚集,任何一个并行路径都有可能导致项目延误,在这节点可能发生重大风险。
负面风险应对:回避(对风险事件本身采取措施)、转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减轻(对风险概率和影响采取措施)、接受(被动接受不采取任何措施,主动接受指制定应急储备金)。正面风险策略:开拓(针对本身)、分享(与第三方合作)、提高(增加概率扩大影响)、接受(不作为)。
二次风险和残余风险都应积极应对。
发起人是项目风险的首要承担人。
已知的未知风险发生:应急应对策略;
未知的未知风险发生:采取权变措施。
分析如果不够准备,则需要为项目建立“概率-影响级别评定矩阵”。
已识别的风险要先记录再分析。
观察清单上的风险要存档记录和监控查看。
12、项目采购管理
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卖方承担很大的成本风险,在范围未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双方都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卖方最关心项目的范围和成本估算。
成本补偿合同:买方根据卖方的成本实际使用情况,支付费用,买方风险大;因此买方关注卖方的成本是否真实,所以卖方的成本需要经常被审计。其中,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可规避财务风险、无法准确告诉分包商要承担的工作合同;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风险极高的项目;工料合同(单价合同):根据项目范围的变化,非常灵活,最为科学被国际采用;如:咨询服务。尤其当范围不能确定的时候。
管理采购的人是“采购管理员(合同管理员)”,不一定是PM。
谈判的目标是维护双方关系;谈判时PM可以不是代表,但须参加。
EPV和NPV的区别是前者考虑了风险。
先咨询再做决定。
投标人会议作用是保证卖方对采购取得一致认识;不要求出席者能代表其公司。
SWOT分析:客户或发起人进行针对个体分析的一种技术。
13、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
公正、责任、尊重、诚实。
一.总价合同(Fi_edPriceFP):为既定的产品或服务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采用总价合同,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1.固定总价合同(FirmFi_edPrice-FFP):采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并且不允许改变(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因合同履行不好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都由卖方负责。在FFP合同下,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采购规范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增加买方的成本。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i_edPriceIncentivefee-FPIF):合同总价固定,但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合同的最高限价(CeilingPrice)、目标成本(Targetcost)和,卖方的目标利润(TargetFee),如果卖方能低于目标成本完成合同,节余部分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超出部分按比例从卖方的利润中扣除,但不管卖方的实际成本有多少,买方最多支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金额。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执行期长、合同金额教大且产品能清楚定义的采购。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i_edpricewith
EconomicPriceadjustment-FP-EPA):它是一种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的特殊的总价合同。适用范围: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或买卖双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
二。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rsablecontracts):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给予成本补偿),外加一笔费用做为卖方的利润,适用范围:当工作范围在开始时无法准确定义从而需要在以后进行调整,或项目工作存在较高的风险,采用该合同可以使项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便重新安排卖方的工作。
1.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CPPC):为卖方报销卖方实施合同工作发生的允许成本,同时卖方获得一定的酬金,通常按照商定的百分比以成本为基数计算。酬金因实际成本的不同而异。
2.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PF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初始项目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计算。费用只能针对已完成的工作来支付,并且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3.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出部分。
4.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只在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某些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
三.工料合同(T&M):也称单价合同,即只规定了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单价,根据卖方在合同执行中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总价,工料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混合型合同,它与成
本补偿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是开口合同,合同价因成本增加而变化,适用范围:短期服务和小金额;工作范围未明确就要立即开始工作时,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
一.总价合同(Fi_edPriceFP):为既定的产品或服务的采购设定一个总价,采用总价合同,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
1.固定总价合同(FirmFi_edPrice-FFP):采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并且不允许改变(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因合同履行不好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都由卖方负责。在FFP合同下,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采购规范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增加买方的成本。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i_edPriceIncentivefee-FPIF):合同总价固定,但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合同的最高限价(CeilingPrice)、目标成本(Targetcost)和,卖方的目标利润(TargetFee),如果卖方能低于目标成本完成合同,节余部分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超出部分按比例从卖方的利润中扣除,但不管卖方的实际成本有多少,买方最多支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金额。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执行期长、合同金额教大且产品能清楚定义的采购。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i_edpricewithEconomicPriceadjustment-FP-EPA):它是一种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的特殊的总价合同。适用范围: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或买卖双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
二。成本补偿合同(Cost-Reimbursablecontracts):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给予成本补偿),外加一笔费用做为卖方的利润,适用范围:当工作范围在开始时无法准确定义从而需要在以后进行调整,或项目工作存在较高的风险,采用该合同可以使项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便重新安排卖方的工作。
1.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CPPC):为卖方报销卖方实施合同工作发生的允许成本,同时卖方获得一定的酬金,通常按照商定的百分比以成本为基数计算。酬金因实际成本的不同而异。
2.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PF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初始项目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计算。费用只能针对已完成的工作来支付,并且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3.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出部分。
4.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只在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某些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
三.工料合同(T&M):也称单价合同,即只规定了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单价,根据卖方在合同执行中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总价,工料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混合型合同,它与成本补偿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是开口合同,合同价因成本增加而变化,适用范围:短期服务和小金额;工作范围未明确就要立即开始工作时,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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