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履行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履行

来源:筏尚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效力不确定,既非有效合同也非无效合同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如果追认生效,则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追认不生效,则合同无效,不需要履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包括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效力确定取决于追认权人、经追认后效力确定溯及行为成立之时、与一般合同主体不同以及合同标的是特定行为。

法律分析

一、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

在合同效力尚未确定之前,合同的履行是不确定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在确保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方才能进行履行。如果相对人追认生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相对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不需要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效力待定合同特征是怎样的

(一)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三)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四)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认,在被代理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

三、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

(二)履行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

(三)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

(四)履行地点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

(五)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六)履行费用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

拓展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第七百零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第七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第七百零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因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在合同效力尚未确定之前,合同的履行是不确定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在确保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方才能进行履行。如果相对人追认生效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相对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不需要履行。同时,效力待定合同具有效力待定、效力确定取决于第三人追认以及合同主体特殊等特点。合同履行的规则包括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履行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29) 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