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子女健康,则可共同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疾病或不能尽责时可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可优先考虑绝育、时间长、无其他子女以及有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情况。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如双方争执,应考虑其意见。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也可被允许。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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