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内设机构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选调干部工作程序的函》(厦委组函〔20xx〕1号),拟借调贵单位到我办保障性住房处工作,请予支持。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XX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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