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后赠与合同规定,夫妻一方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且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可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来处理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下,家庭赠与的房产是否享有平等权益?
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度下,家庭赠与的房产在享有平等权益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然而,对于家庭赠与的房产,一些法律解释认为,只有在赠与时明确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才能享有平等权益。而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约定,则被视为个人财产,不享有平等权益。因此,在确定家庭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时,需要考虑具体的赠与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夫妻双方在赠与时明确约定权益归属,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赠与的房产在享有平等权益方面存在一定争议。赠与时若明确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可享有平等权益;若未明确约定,则被视为个人财产,不享有平等权益。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赠与时明确约定权益归属,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赠与约定、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应充分考虑具体赠与协议和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合法、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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