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和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两个要件:一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在实践性合同中,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有物的交付。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非合同当事人意思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分析
关于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我们可以参考以下两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达成一致意见,生效时间即自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然而,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生效时间则是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点开始计算。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1、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二:一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但是,在实践性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尚不能成立合同,还须有物的交付。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民法典中明文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只有保管合同。
3、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并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非合同当事人意思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结语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点开始计算,但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生效时间则是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点开始计算。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而其他借款合同则是实践合同。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并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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