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旧电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车主将电动车,车牌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二、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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