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岑巩县羊桥乡两河村两河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岑巩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我县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就业渠道,结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帮扶意向,计划在羊桥土家族乡两河村开展为期20天的家畜饲养技能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该校教室从事就业培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承租甲方教室2间,作为培训室,教职工宿舍3间作为培训教师宿舍。
2、承租日期: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29日年共计20天。
3、甲方为乙方的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在乙方培训期间能正常使用。
4、培训工作结束后,乙方以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培训场费1000.00元给甲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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