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1月18日,由王建军主持召开局务会议,关于研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奖补经费发放办法的问题。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下达社区就业平台建设奖补经费的通知》(榕财社【】40号)、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劳动保障“三基”建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社【】58号)精神,市财政下拨我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补助经费。为了充分调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经会议研究决定,我局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头及其人均补助标准(参照x年标准执行,即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对工作不满1个月的人员不予发放)下拨。
参加会议人员:王建军、黄九君、薛敏、马孟立、陈旭东。
会议记录:陈旭东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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