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门卫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3、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填写登记表。
4、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喝酒等现象。
5、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询问是否合规。如有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并报知学校。
6、门卫记录好校内和校外人员、车辆出入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8、教职工学习及开会时,对外一般不接待(特殊情况除外)
9、节假日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方同意。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10、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演练及其它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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