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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买卖合同合集

来源:筏尚旅游网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备注

  第二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标准及期限:

  1. PE外护管为黑夹克管。 2. 泡沫平均密度为60kg/m3。

  3. 其他未注明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全部结清供方货款时起转移,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合同约定标准验收,其他未注明项目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如有异议,需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三日内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 交(提)货及运输方式、地点:供方负责联系车辆及其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工地一次付清,供方提供普通或。

  第七条 技术服务:供方向需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材料。需方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供方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 违约责任: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货款3%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合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至需方安装完成止。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双方一致声明: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有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视为有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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