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今天上午,我校五年级(3)班学生X同学在楼3楼楼梯口捡到人民币若干,X同学第一时间交予政教主任处,并请政教主任发出“失物招领启事”,希望失主速到校务办公室领取。
X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学生的文明素质。学校号召全体同学学习X同学拾金不昧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做己的贡献!
此致
敬礼!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