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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活动方案

来源:筏尚旅游网

  根据X市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市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__〕3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__年10月8日前)

  幼儿园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__年10月8日)

  幼儿园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__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幼儿园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10月12日)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园级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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