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路桥建设重庆涪丰石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根据贵单位 涪陵至丰都、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工程河砂物资 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湛伟勇 经理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丰都远通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
(1)、招标项目及报价一览表
(2)、投标代理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
(3)、售后服务计划
(4)、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提供和交付的材料投标价按?投标报价一览表?所列。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吨)
2、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算起,有效期为28天。
5、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全额没收。
6、投标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选择最低报价一定中标的方案。
7、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丰都远通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东段富宁酒店5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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