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号。
请求事项:
关于区人民(1999)民初字第125号“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人民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a诉b债务纠纷一案,区人民定于年月日时开庭审理。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腿骨折,现住院治疗,故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市区人民
申请人:a
年月日
附:(1)市厂关于a工伤证明;
(2)市第人民医院对a伤势的诊断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