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女儿魏晴晴,已合法登记,经双方家长协商,兹定于20xx年10月5日在家中举行婚礼,并举办婚宴。
本人家族大,亲戚多,本着“厉行节约,婚事简办”的原则。
本人承诺,在婚礼之中,绝不铺张浪费,绝不借机敛财,绝不公物私用,一切合理合法。
请领导批准,并监督。
请示人:魏杰
20xx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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