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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资金周转借款合同书

来源:筏尚旅游网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暂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资金临时性周转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本金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期满还本付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信息。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送达告之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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