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同时撤销原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建制。
特此批复。
共青团工程大学委员会
2x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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