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要求报废固定资产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报废电脑、打印机等4件资产,合计资产值12737.00元。请你单位接此批复,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调整账务处理和国资网络数据变动(请按该文号确认)工作。同时将报废资产移交区资产处置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xx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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