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精神,我院由主要领导牵头,对照文件要求就本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在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干部11人。按照处级干部18平方米,科级干部13.5平方米的标准已经全部于20xx年2月全部整改完成。腾退出办公室4间,共69.06平方米,全部用作案件研究会议室。整改后,我院在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区上有关规定。
我院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