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交通是城市的命脉。规范、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景洪市不断推进“和谐傣乡美·文明交通行”工作,文明交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工作,彰显“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及游客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行走,不乱闯红灯。每一盏交通信号灯都是一盏文明指示灯,每一条红灯停止线都是一条文明起跑线。红灯停、绿灯行,不乱闯红灯,是新时代每一位市民都应具备的文明素养。
二、文明过街,不横穿马路。珍爱生命,举止有度,行人过街请走人行横道线,请不要横穿马路,不要图一时方便翻越交通隔离栏或穿越绿化带。
三、文明乘车,不拥挤争抢。自觉维护站台秩序,排队上车,尊老爱幼,让老弱病残孕乘客感受到爱心和温暖。
四、文明行车,不违法驾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礼让斑马线,不闯灯越线,不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接打手机,不向车外乱吐乱扔,夜间行车文明使用灯光。
五、文明停车,不乱停乱放。遵守停车秩序、按序入位、停放整齐,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占用盲道。
六、文明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霸王车”“斗气车”,不随意变道或加塞,人行横道前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让出右转弯通道。
七、文明执法,主动作为。所有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坚决做到警容严整、态度端正、语言文明、指挥规范,统一着执勤服、穿反光背心,带齐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树立景洪交警良好形象。
八、文明交通,全民参与。辖区所有学校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我们在行动”系列主题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客货运输企业要把“文明交通”融入各项规章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
九、交通陋习,全民监督。我们倡导每位市民监督和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劝导和纠正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和远离酒驾、毒驾、飙车、无证、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
文明,也许只是红灯前停下的一小步,而对城市来说,却是走向和谐的一大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与文明同行,让道路通畅,一起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让城市因您而更加美好!
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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