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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致家长的一封信500字

来源:筏尚旅游网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校车系指学校(幼儿园)自购或租赁,用于接送学生(幼儿)上学、放学的符合国家规定安全标准的专用车辆。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幼儿)安全乘车,事关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历来成为领导重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保障学生(幼儿)人身、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请家长朋友配合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校车监督和违规举报等工作。

  一、配合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遵守“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2、教育孩子等车的注意事项:要在站台和校车停靠点等候,不要在行车道上候车;要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以免踩伤;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行驶车辆。

  3、教育孩子乘车的注意事项:严禁乘坐农用车、货车、“摩的”、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不坐无牌无证车,不坐超载车;在车内坐稳,系好安全带,不与司机攀谈,不推搡打闹,不向车外投弃物品;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刀具等尖锐物品乘车。

  4。教育孩子下车的注意事项:车停稳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处观察一下车旁有无车辆驶近,切忌不看清楚情况就贸然跳下车;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时机安全过马路。

  5。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不要将幼儿送到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上学,更不得让幼儿乘坐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的校车,也不要合伙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孩子。

  二、家长要配合做好校车安全运营的监督工作。

  为消除无校车许可证、超载超速、违规运营等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因此,呼吁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和监督:

  1、学校(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在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挂)校车标识;

  2、车身两侧是否喷涂(张贴)固定的校车标识;

  3、校车有无营运许可证,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4、校方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不超载超速;

  5、抵制学校幼儿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请广大家长共同监督,一旦发现学校(幼儿园)校车的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市交警大队122或23102999)。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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