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
被担保人:
因被担保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提供如下担保:
担保人将本人(公司)所有的提供给人民法院作担保,并保证在担保期间不对上述担保物作抵押、赠与、出售等处分。
如被担保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担保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担保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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