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校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小组,分别由驾校领导,教学业务部门领导、教研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教练教学质量考核。
二、教学质量用教练的个人教学质量分来衡量。
三、每期由学员对任课教练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取平均分作为该教练的教学效果质量分(考试及格率另算)。
四、教练每期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对连续二期考核成绩最低的教练,驾校将采用不再聘任的措施,限期改进提高,待确有提高后再续聘上岗。
五、驾校理论教学质量考核制度考核细则(参考标准):
1、使用旧教案位不合格教案,不得分,教案不全视程度扣分;
2、无提前备课量视情节扣10-30分;
3、教案不按要求书写视情节扣10-20分;
4、每期结束无按时交教案,作为无教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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