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__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 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 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__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__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 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 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 “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__年元月 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 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__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__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问题。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20xx年,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职能转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主线,以效能建设为依托,深入推行区域综合监督管理模式。全所上下政令畅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相继开展了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取得了必须成绩,现将全年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我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我所制订了《乐陵市校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分工,把对每个校园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并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构成整治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对分管辖区内的每一个校园食堂都不放过,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期间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32人,检查校园食堂62家,整改校园食堂8家,督促指导校园食堂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制度6家。
二、做好“观世博、游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所依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5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餐饮卫生安全进行了拉网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农家乐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旅游接待单位无饮食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供餐过程、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状况,尤其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一次性筷子、快餐盒等一次性餐饮具索证索票以及采用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严防二次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我所坚持加强宣传与督导、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对管理不到位、职责不落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确保饮食安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5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5家。
三、对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顿
我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用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先后在餐饮服务业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地沟油”查处、烧烤行业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按时定期上报工作动态及报表。透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了我市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意识,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3.15”活动期间,我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一主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群众食堂等的卫生经营状况;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状况及是否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状况、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等是否贴合卫生要求、原料进货验收台帐、卫生制度及卫生管理状况等。对检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20xx中国乐陵富硒金丝小枣文化节”于20xx年x月13至19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又临近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市举行了一系列的大型活动。为做好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委市府的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选派骨干卫生监督员及早行动,提前介入,对重点接待单位乐陵大酒店、希森宾馆、汇都大酒店、国强大酒店、金鑫宾馆等五家酒店(宾馆)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控,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确保了与会人员及来宾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了我市20xx年金丝小枣文化节的圆满成功。
五、发证状况
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45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5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3265个。
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用心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继续以住宿业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超多化管理实施。对9家住宿场所实行分片包干,目标管理,全程服务,经常性的开展上门指导,着重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状况,消毒间、布草间、污物筒(间)清洁工具等卫生设施,到目前截止,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9家,量化分级管理达100%。此外,用心做好美发美容业、沐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逐步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许可发证准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七、及时上报各种监督工作信息
一年来,上报监督工作信息12篇,市卫生监督网站录用12篇,图片新闻2篇。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要性,正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正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构成浓厚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工作思路,将卫生监督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增加现场监督科技含量,确保监督效果。继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更新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业务潜力和知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到达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以上。培训率到达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善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到达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透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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