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确保完成县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签订如下节能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完善学校节能管理机制。成立学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节能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召开节能例会,研究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定额制度,包括用电定额管理、用水定额管理、车用油定额管理、办公用品定额管理制度等,并定期公布定额管理情况。建立监督制度,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完成节能任务目标。
2、加快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学校应采用节能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有条件的学校可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
3、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师生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师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 4、争创节能型学校。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总结经验,并推广示范。
二、考核评价
1、教育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各学校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2、考核结果作为各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3、节能责任目标完成较好,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节能责任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局、学校各存一份。
东明县教育局 学 校
签字 签字
二o一一年八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